喝酒,自古以来就是一种社交方式,虽然说小酒怡情,但是酒后意外的发生概率也在不断增加。昨天(7月29日),南通市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共同饮酒而引发的侵权纠纷案。

今年4月21号,如东县城居民张某与朋友同事5人一起在饭店喝酒吃饭,席间除周某没喝酒,其余每人分别喝了两瓶黄酒。散席后,其中一人独自离开,周某将剩下四人送至莫泰宾馆房间打牌。不久,张某提议到附近吃烧烤。张某走在后面,张某的仨朋友走在前面,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一开始没有发现张某不见了,等他们走到雨润广场的时候,发现张某不见了。
发现张某不见后,同行人员通过电话与其取得了联系,张某当时表态,让他们先去,然而张某迟迟未到。在吃烧烤期间,同行人员多次与其联系,张某均未现身。

随即,同行人员联系了张某家属,依旧没有找到,第二天下午,众人报警。经过几天搜寻,4月25号,有人报警称在水韵名居附近的一条河里发现尸体,经确认系张某。最终,张某家属一纸诉状将共同喝酒的五人告上法庭,要求五人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已经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
如东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马小英介绍,“ 因为被告的代理人表示要回去跟当事人商量一下,是否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同意调解的话,我们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说调解不成,我们法院就会择日进行宣判。”

马小英介绍,这类案件判断当事人是否承担责任,主要是看有无劝酒行为,如果有劝酒行为,则存在过错;同时,酒后是否尽到安全照顾的义务也是判责标准之一。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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