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实施后 超标电动车销售“套路”要当心

2019年07月25日 17:18:47 | 作者:何畔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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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从今年的4月15日开始实施。国家鼓励市民购买、更换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那么电动车市场上有没有违规销售的情况呢?日前,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行动。

  从4月15日开始,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新规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5公里,重量不得超过55公斤,须具有脚踏板功能等。新规实施之日起,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生产和销售,但记者走访发现,市场上仍能看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在销售。在位于雨花西路的一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店,当记者表示购车为了“外卖送货”方便时,店主随即开始介绍起老款电动车。“这款车子是60伏的,跑得快,可以跑40多码,现在新国标只有25码。这个是老国标,牌照都已经上好了。”这位店主告诉记者,为了规避新规,这些超标车已在4月15日前完成备案登记,买家过户后即可正常使用。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雨花西路和小行路附近的多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店,均有销售“高速度、超远里程、超大功率、超大车型”电动自行车的情况。记者发现,这些车辆基本都摆放在不显眼处。除此之外,新国标实施后一些被认定为电动两轮摩托车的车辆也在出售,消费者如果不注意很容易混淆。

  执法人员介绍,7月17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下发了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执法行动以产品质量、3C认证、知识产权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等四个方面为执法检查重点,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违法行为。在实际检查过程中,他们的确发现有些商家玩起套路在热卖的所谓“备案二手车”。面对执法人员,这位店主又改了口,表示这些超标电动车并不对外出售。“这些车子是别人买了,寄存在这边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某些店主的套路实质是通过提前上牌、备案登记规避有关管理规定,人为延长了销售周期,这种做法不仅不利于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也为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了这种车辆也会有不小的隐患。

  “有些店主销售所谓的二手车,会私下签协议,出现相关质量问题不会有保修的维权方式,对消费者非常不利,消费者应该按照新国标标准购买合规车辆。”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潘维说,电动自行车多一些规范,就能多几分安全,相关经营者应严格按照规定合法经营,勿存侥幸心理耍套路“去库存”。广大消费者也应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跟风购车。后期他们也将加强巡查,确保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工作有序推进。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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