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晚,在泰州市高港区收废品的一对老夫妻摊上“事”了,他们把一个价值1万余元的照相机镜头当废品“拿”走了,当民警找到他们时,镜头有所损坏,经过民警协调,这对老夫妻还赔偿了机主2000元的维修费。
22日晚7点多,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口岸派出所接到市民王先生报警,称放在金港路某门面店门口价值1万余元的照相机镜头不见了。
经过了解,报警人王先生说,当天晚上他在给一家店面拍摄照片,在拍摄过程中店里来了几位客人就暂停了拍摄,他就将摄像包放在店面门口,人到店里面休息了一会儿。十几分钟出来准备继续拍照片时发现,放在包里的照相机镜头不见了。王先生回忆,当时有顾客来,就把镜头放在包里,拉链没拉就进房间休息,包里的其他东西未动,就镜头没有了,急的他出了一身汗。
随后,民警调阅了周边监控,在旁边一家KTV监控中看到,当晚7点40分左右,有一名60岁左右的老太在放包的位置停留了一会,并且有弯腰的动作。监控还显示,她和一名男子推着一辆三轮车离开,车上放满了塑料袋、泡沫等杂物。
民警根据三轮车行走路线和老夫妻俩的特征,并走访了周边的各个小区,23日上午,在某小区找到了视频中的老太,起初她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否认,称自己只是以拾荒为业。后来民警出示了几段监控画面,在铁证面前,她这才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且主动从蛇皮袋中找出了镜头。
当民警把镜头归还给失主王先生时,王先生发现镜头已损坏无法工作,最后经过民警协调,这对夫妻赔偿王先生2000元的镜头修理费。
(编辑/秀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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