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花神湖是每年夏天南京“泳”客最多的开放水域。从今天开始,南京正式进入炙烤模式,到花神湖野泳的市民人数也达到了高峰。如此的避暑方式,不禁让人捏了一把冷汗。

7月21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雨花台区的花神湖畔,尽管骄阳下的气温超过35℃,但仍有不少市民下水图个清凉。市民们在柳树下脱下外衣,准备下水游泳。在花神湖游泳的市民中,中老年男子占据了大多数,还有不少年轻父母携子女一同游玩的。记者了解到,每天在下午四点多前来游泳的人数剧增,进入市民“野游”的高峰期。

在花神湖岸边每隔三四十米景区都设立了一块禁止野泳、水情复杂的牌子。但是在现场仍然可以看到一些游泳爱好者在野泳,还有一些垂钓者,甚至还有一些家长带着孩子在湖边捞鱼。花神湖最深处达20多米,记者在网上搜索,几乎每年,这处“野泳圣地”都会发生多起溺亡的惨剧。花神湖原来是水库,因为是人工挖掘,离岸不到一米处水深就可能达到数米甚至十米以上,最深处达20多米。可能游个几米温度差别就很大,一旦游泳者误入深水处,很容易腿抽筋发生危险。

“我们只能劝阻,劝阻他们注意安全。这个情况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去年好像就淹死一个了。救人不是我们专业,我们主要负责巡查。”南京花神湖公园保安说。公园竖了警示牌市民却视若无睹,发生意外后责任怎么认定?
对此,律师表示:不论是收费公园还是免费公园,园方都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园方尽到了告知和保障义务,野泳者仍然一意孤行,以身试险,则要承担主要责任。

“设立标志,写清楚湖泊水深,禁止游泳,一般可以认定管理方尽到了说明的任务。警示牌公告牌应该放在显眼的位置,一般人能够看到,如果指示牌摆放位置偏僻,就不能认定管理方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凌建豪说。业内人士提醒,连日的高温,游泳是消暑降温的运动首选。但在开放性水域边游玩时,一定要确保自身安全,最好还是去有专职救生员的嬉水游乐场所。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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