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拓宽改造 附近的这座房子到底该不该拆?|荔枝解忧帮

2019年07月09日 20:22:35 | 作者:钱进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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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南京八卦洲的芦先生向荔枝解忧帮反映,最近他家附近的宁洛高速有一段路正在拓宽改造,改造之后距离他家不到20米,已经不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他要求搬迁,却并不容易。

  芦先生的家位于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新闸村,房子北侧就是宁洛高速公路的高架桥。最近,因为浦仪公路建设,两条路的交叉处,将修建一个互通工程,这意味着宁洛高速需要拓宽一个车道,如此一来,高架桥距离芦先生家就更近了。

  芦先生告诉记者:“离我院墙距离不到10米,直线垂直距离,离我房子不到20米。”他认为国家有相关规定,高速公路30米之内有管控区,房屋应该进行拆迁。

  芦先生所说的规定就是国家《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其中第十一条显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芦先生说,此前他已经多次找到道路施工项目部和八卦洲街道讨要说法。项目部给他的回复称工程是在宁洛高速红线以内施工,没有占用他的地。街道、村委会回复称芦先生的房子不在拆迁规划之中。

  记者陪同芦先生来到浦仪公路西段C2标项目部,工作人员表示,在接到芦先生的投诉之后,他们已经实地进行了测量。到芦先生院墙距离为十多米,到房屋的距离是二十一米多,但是符不符合规定他们说了不算,已经向指挥部汇报过了。

  记者随后找到浦仪公路建设指挥部,工程部副部长刘国昌解释,宁洛高速是2001年的时候建成通车的,而芦先生的房屋是2010年新建的,本身就属于违规建设。芦先生说,2010年他家当时属于翻建,原址本身就在老房子那,不存在违规建设。

  记者随后联系了新闸村村委会主任戴善聪,他表示,芦先生当时申请翻建情况属实,并且手续是完备的。

  新闸村村委会解释,当初建设宁洛高速时,芦先生家的老宅不在红线范围之内,所以没有进行拆除,2010年申请建房时,也没有浦仪公路的建设规划。

  对此,浦仪公路建设指挥部表示,按照目前的道路环评,附近沿线他们会设置声音屏障设施,确保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但是芦先生提出是否能够拆迁的问题,他们还要进一步向上汇报。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钱进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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