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制的电捕鱼器捕鱼,不仅违法,也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但总有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7月3日凌晨三点左右,泰兴市姚王镇王庄村的一名村民在电捕鱼时,不慎落水,触电身亡。

不幸身亡的村民姓王,今年45岁。7月2日晚上11点多,他在村里的河沟中,使用自制的电捕鱼器电鱼。岸边居民家的监控显示,3日凌晨近三点,王某想把捕鱼器械掀开看看有没有鱼,但因为反作用力导致船向后移,王某站立不稳,连同带电的捕鱼器一起掉入河中。

一瞬间,悲剧便发生了。由于水是导电的,王某当时就被电晕倒在水里面 ,后来村里的人闻讯赶来,重新用竿子将捕鱼器打掉之后才敢进行施救。等王某被捞上岸时,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

民警介绍,电捕鱼属于明令禁止的行为。电鱼者对电鱼器使用不当或者电鱼器漏电,极有可能会引发悲剧。因为人在水中基本上是没办法进行自救的,他人不仅难以发现,也很难实施救援。大家切勿贪这些小便宜,看到有人电捕鱼的时候也应该立即进行提醒,并且打电话报警。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徐晗 泰州台 泰兴台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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