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小长假期间,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当班中队在沪陕高速扬州段汤汪收费站执勤时,在对一辆苏M籍轻型厢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未能提供有效驾驶证件,同时也未能提供身份证件。
经当事民警进一步深入调查得知,该名男子,姓裴。河南禹州人,1995年出生未取得驾照资格,随车副驾人员即是裴某某的父亲。据裴某某父亲称他明知儿子无驾驶资格,但因为在家儿子曾驾驶过农机工具。故在运输途中让车辆交予裴某某驾驶,自己负责指导。
目前针对此父子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已对该车和裴某某父亲的驾驶证依法扣留。对裴某某无证驾驶行为和其父亲将车交予无证人员驾驶的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处理。
(来源:《零距离》记者/陆安琪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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