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的马先生向荔枝解忧帮反映,自己的退税申请了两年多,却一直都没有拿到钱。
2016年5月,马先生与位于鼓楼区的某建筑公司合伙做生意,在位于秦淮区建筑安装管理处的委托代征点预开了12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其中3900元税款是马先生通过个人银行卡支付的。
后来因为业务没有办成,马先生便于当年9月来到秦淮区税务局(原国税局,下同)申请退税,对方答复称因为公司注册地是在鼓楼,应到注册地去办理退税手续。
马先生又来到鼓楼区税务局,没想到鼓楼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又称因为马先生是在秦淮区税务局交的税,应该到秦淮区去办理退税。
2018年上半年,在秦淮区税务局和鼓楼区税务局沟通之后,马先生终于接到通知,称可以到鼓楼区税务局办理退税,但是税务局只能将税款退回到该公司的对公账户,不能退到个人账户。
可以以个人账户交税,却不能退税到个人账户?这样的规定让马先生头疼:因为该公司后来因为经营问题,账户已经不能正常使用了,无法退税。
记者向江苏省税务局反映了此事,省税务局安排专人进行了督办。南京市税务局货劳处处长杨仁良告诉记者:“一方面可能是存在工作联动的问题,刚好国税、地税合并了;另外办理退税必须用固定工商用户的对公账号来办,不能根据他提供的个人银行卡办。”
针对马先生反映的公司对公账户无法使用的问题,杨处长表示,虽然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处于被吊销状态,但其在税务局留存的对公账户在今年4月份曾有过转账记录,已经重新启用,退税款项将被转到该对公账户。
一旦对公账户无法使用,需要由税务局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请之后才能转到个人账户。如果有其他企业遇到类似情况,也可照此办理。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范志凯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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