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法院依法严厉惩治污染环境类犯罪

2019年06月05日 14:42:58 | 作者:余根网 李旸 王岩 玄院轩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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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法院关于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判的部署,南京市环境资源类一审案件由玄武区等六家基层法院审理,玄武法院集中审理鼓楼区、秦淮区、玄武区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诉讼案件。

  南京玄武法院今天召开发布会通报说,2016年以来,玄武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272件,已审结263件,涉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采矿罪,污染环境罪等多个罪名。依法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魏忠等人非法采矿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督办的“4.10”重大污染环境案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资源类犯罪的高压态势,着力形成对环境资源类犯罪的强力震慑,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促使其不敢为、不能为。其中,受理涉水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5件,均已审结。25件涉水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17件涉及在长江内非法采砂,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其余8件案件涉及污染环境犯罪,均不同程度与危险废物的非法处置有关。

  在依法严厉惩治污染环境类犯罪的同时,始终从维护环境生态长期服务社会公众环境利益出发,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案件判决时注重执行标准前移,统筹考虑裁判与执行工作,依法坚持做好调解工作,促使环境污染行为人自愿主动修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努力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2016年以来,受理环境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已审结4件,其中调解结案2件,支持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520余万元、矿产资源损失费104万余元。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余根网 李旸 王岩 玄院轩 编辑/秀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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