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我们的母亲河,但近年来,违法排污、偷倒垃圾等现象时有发生。今天(6月5日),"6·5长江生态文明司法保护高端论坛"在南京江宁会展中心举行,来自全国的上百名法学专家、律师纷纷为保护长江的立法工作建言献策。
在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中,全国首例政府诉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备受关注。2014年,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将生产中的102.44吨废碱液几经转手后,倾倒至长江和运河,造成严重水体环境污染。案发后,江苏省人民政府首次单独作为原告对该公司提起赔偿诉讼。2018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该公司赔偿5482.85万元,这起案例让"谁污染谁治理"真正落地生根。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树义指出,环境保护多头管理、违法成本低,是长江排污现象难以彻底杜绝的主要原因。“在《长江保护法》法律制定当中,希望能够加大违法成本,而且使守法的企业还能从中获益。我们的行政执法、司法、每个公民,全社会的守法都要跟上去,才能真正达到保护长江的目的。”王树义说。
专家表示,目前《长江保护法》草案正在起草当中,其中将重点明确长江保护的标准和规划,落实河湖长制、排污许可、生态补偿、区域限批等内容。除了完善立法、加强执法,专家还建议适当降低环保组织的登记门槛,运用公益诉讼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晋海说:“环境公益诉讼就是用环保组织来提起诉讼,它代表维护的实际上也是公共利益。通过降低门槛,让更多的环保团体来代表公众,维护公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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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黎明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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