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交通管理条例》来了 交管部门开展新条例执法行动

2019年05月30日 15:56:50 | 作者:张琰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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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南京市正式开始实施新的《南京市交通管理条例》,根据新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在前后窗台不得放置、悬挂遮挡驾驶视线的物品,前后车窗不得粘贴遮挡驾驶视线的文字、图案。载客汽车车厢内放置物品,不得超过椅背高度,不得遮挡车窗,不得从车窗、车门以及后备箱处凸出到车身以外等。然而在今天(5月30日)早上的查处行动过程中,还是发现了许多违反规定的车辆。

  南京市交管局宣传科民警曾策力表示,根据这次5月1日实施的,《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车辆的前挡风和后挡风玻璃,是严禁粘贴任何文字图案的,哪怕一小块文字图案也是不允许的。同时,前后车窗如果有粘贴任何图案文字,年检也是通不过的。车辆粘贴文字图案,上路行驶的话,交警一经发现,处以100元罚款。

  今天在现场,除了查处后挡风玻璃上张贴广告的行为,还查处了一些电动车私加雨棚的行为。南京市交管局六大队执勤二中队中队长刘晓飞表示,遮阳装置是不允许使用的,载客汽车也是不允许加装一些影响安全驾驶的东西,比如一些广告标牌,包括车辆前面摆上的一排玩偶,都可能会分散驾驶注意力,这种也是不允许的。

  今天上午,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5起,车窗粘贴文字、图案影响驾驶视线13起,前后窗台放置物品遮挡驾驶视线6起,载客汽车车厢内放置物品超过椅背高度、遮挡车窗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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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零距离》记者/张琰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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