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5月29日)上午,南京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长江渔业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暨长江增殖放流活动。与会者向长江投放10公分以上青鱼1000公斤、10公分以上草鱼1000公斤、10公分以上鲢鱼2500公斤等,价值18万元。这18万元来自于苏某雷等人非法捕捞案当事人所承担渔业补偿费用。

近年来,随着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频发,长江的渔业资源严重受损。当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濒危鱼类物种达到92种,白鱀豚、白鲟等珍稀动物多年未见踪迹,长江三鲜基本绝迹。

为切实保护长江渔业资源,2017年以来,鼓楼区检察院依托“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这一平台,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打击、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主动加强与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南京渔政渔港管理处等部门的沟通,签署《关于建立长江流域渔业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提前介入、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构建渔业资源协作保护合力。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严惩破坏长江渔业资源犯罪,两年多来共审查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44件77人,包括跨宁、镇、扬长江流域的苏某雷等人非法捕捞案,在该起案件中,鼓楼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侦查,提出意见和建议4条,为案件顺利办理夯实了基础。

三是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坚持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为进一步修复受损的长江渔业资源,鼓楼检察院认真履行“公共利益”守护者职责,积极加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实践探索,除追究作案人员的刑事责任外,还运用公益诉讼职能诉请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切实保护长江渔业资源。
会上公布了苏某雷等人非法捕捞案、以及吴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据了解,作为我国重要的淡水水生生物基因库,长江孕育了丰富的鱼类资源,据统计,长江流域分布的水生生物多达4300多种,其中鱼类400多种,拥有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生物11种,还有长江特有的鱼类170多种。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余根网 王宇 沙沁怡 朱土子 编辑/秀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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