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4月17日下午,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人在上海签署了《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一体化合作协议》,标志着长三角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体化工作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四地消保委以上海大都市圈为重点,依托地域相连、经济相融、文化相通的整体优势,建立了信息共通、规制共建、资源共用、权益共护、成果共享5项原则,明确了联盟合作、协调通报、联合声明、培训交流、比邻合作5项合作机制,特别是联盟合作机制,首次成立长三角消费维权联盟,设立轮值秘书长,由四地消保委秘书长轮流担任,负责每年牵头召开长三角消费维权联盟工作会议,根据共同关注的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合作议题,商讨研究分工合作内容及维权工作发展方向。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勤虎在签订仪式致辞中表示,要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一体化合作机制作用,与兄弟省市市场监管部门一道,按照协议达成的共识、明确的任务,趁势而进、积极作为,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姿态,扛起江苏责任、拿出江苏作为、作出江苏贡献,助推长三角消费维权一体化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据悉,下一步,四地消保委将围绕维权思路共谋、维权治理共商、维权资源共享目标,加快建立具有长三角特点的现代维权体系,尽快建立长三角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全力打造长三角消费者权益保护示范区,让广大消费者在长三角地区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让长三角地区成为国内外消费者放心消费的首选地。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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