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渐热,部分驾车人开车时的脾气也是越来越大。近日,江苏省内多地交管部门都接到因为“路怒症”和“斗气车”引发的警情。交警部门提醒,开车时要消消气,否则害人害己。
3月25日早上8点,在苏州吴中区金庭镇林屋村梅园路下亩里路口,市民谢某驾驶红色轿车与蒋某驾驶的黑色轿车相遇,由于道路狭窄,两车互不相让。随后,蒋某叫来了犯罪嫌疑人杨某。杨某到达现场后,先后两次驾车撞击红色轿车,导致两车严重受损。杨某将车辆滞留在现场后与蒋某离开。办案民警了解现场情况后,迅速锁定嫌疑人杨某,并将其抓获归案。审讯中,杨某如实交代了故意驾车碰撞他人轿车的违法事实。目前,杨某已于3月26日被度假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无独有偶,3月27日上午11点多,泰州兴化安丰镇境内的465省道上一辆厢式货车追尾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半挂车。由于撞击力度较大,厢式货车驾驶室严重变形,两名驾乘人员被困车内,情况危急。接到报警后,兴化交警大队安丰中队与消防应急救援大队立即出动,抢救被困人员。原来,厢式货车司机于前一天晚上与妻子发生争吵,一路上开车总是心不在焉。当行驶至事发地时,司机还在想着昨天的争吵,一分神就撞到了停在路边等待卸货的半挂车。由于救援及时,事故伤者除了腿骨折外,并无生命危险。
针对这类频发警情,省交警部门提醒,斗气车万万使不得,“路怒”一族不计后果的行为极易造成交通拥堵或次生事故,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在损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长期不良的驾驶心理负担可能会导致驾驶人产生心理疾病。不良心理会给驾驶人造成强烈的负面心理暗示,而这种暗示随时都可能诱发、催生更加严重的犯罪行为。
同时,斗气车和路怒症同样对社会公共安全存在潜在危险:斗气车驾驶人就像“埋在”道路中的炸弹,对社会公共安全有着无比巨大的破坏性和威胁性。“路怒”一族所驾驶的车辆随时可能被转换成暴力工具,破坏性不容小觑。开车斗气不仅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同时驾驶人自身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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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缪鹏程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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