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本来是人生的大喜事,可对于淮安的夏女士来说,却变成了闹心事,眼看着还有一个月就要举办婚礼了,她却发现,自己定好了的宴会厅,却被酒店转定给了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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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3号,夏女士在淮安市涟水县德润酒店预定了最大的宴会厅,定于今年5月3号举办喜宴,并且缴纳了5000元定金,也拿到了酒店开具的定金单。但上周日(3月31日),夏女士来到酒店确认婚房和菜品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酒店在半年前将此厅重复定给了另一对新人举办婚礼。
得到这个消息,夏女士十分吃惊。她为了等这家五星级酒店最大的宴会厅,已经推迟过一次婚期,还接受了酒店提出的菜品涨价条件。没想到事到临头,定好了的宴会厅却又“不翼而飞”。
涟水德润酒店及宴会厅(图片来自网络)
而酒店的回应则更让夏女士气愤。一开始酒店不承认她之前定了宴会厅。在夏女士出示了自己的定金收据后,酒店方却劝先行预定的夏女士让出这个宴会厅,而不是尊重她的优先权,协调让后定的那对新人退出。
酒店一位工作人员甚至还说“你已经推迟过一次婚期,可以再推迟一次吗?”
夏女士提供的定金收据
记者当天联系了淮安市涟水县德润酒店负责餐饮的卢经理。他表示,按照酒店工作流程,在拿到定金收据之后,客户还要与酒店签署一份纸质协议,并备份到酒店系统中。
卢经理一方面承认酒店工作人员存在失误,另一方面又认为夏女士没有及时通知酒店方签约,所以酒店才并没有对夏女士的婚礼进行登记备案。
酒店自己内部的工作流程,还要客户去提醒?夏女士称,德润酒店从来没有工作人员提醒她要再签订一份纸质合同,而且这样的流程属于酒店内部规定,她对此毫不知情。
协商过程中,卢经理表示,夏女士如果坚持要在原先预定的大厅举行婚礼,就需要另择吉日;如果婚期不变的话,可以将夏女士安排到另外一个厅,相关费用优惠处理。如果夏女士不同意这两个方案,后续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
对此,江苏天煦律师事务所张赛律师认为,定金单也是协议的一部分,酒店不能履约属于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规定,如果不能履约,酒店应双倍返还定金。同时,如果夏女士的损失不能通过双倍返还定金弥补,还可以进一步适用损害赔偿原则,酒店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寻找一家规格、档次持平的酒店,按照夏女士与酒店约定好的总价,超出的部分,由该酒店负责。
律师提醒,新人在预定婚宴时,一定要向酒店索要凭证,签订详细完善的书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每一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服务细节及收费标准、双方违约责任。并且记得到临近时要确认。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朱延庆 丁俊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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