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话不仅我们一直在说,发生事故或者被警方查到的酒驾司机也在说。日前,常州溧阳就有一名酒驾司机发自内心地说了这句话语。
当天晚上7点多,交警社渚中队接到报警,说在周城街上有人喝酒后开车发生了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司机季某说,报警电话正是他打来的。这倒是让民警觉得有点意外。
常州溧阳市公安交警大队社渚中队民警胡军新说 :“这么多年来,我们还没有碰到自己饮酒驾驶发生事故后报警的情况。”
经过民警调查,男子当时开的是别人的面包车,事故发生后车子已经被开走,现场只留下了被撞的一辆小轿车。民警通过对话发现,男子神志清醒,只是有点兴奋,对于事故责任也毫不推卸,承认是自己的问题。 通过现场对双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对方驾驶员没有饮酒,而季某的数值为145毫克每100毫升,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对于季某报警的行为,警方给予肯定,认为构成自首情节。警方提醒司机,发生事故要敢于承担责任,逃避只会加重处罚,同时有的事故私了还可能会触犯法律,并留下后患。而季某也愿意通过自己的案例警醒其他司机。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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