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号凌晨3点左右,一名男子报警说自己在雨花台一家酒店被人打了。可是民警将双方带到派出所准备调解时,他又一再帮着对方说话,说这是个误会。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报警人许某称,他之前开车来过这家酒店多次,每次都是用多张停车券抵停车费。但当天凌晨2点多,他却被告知只能用一张券,其余费用要自己补齐。他因此和保安发生了争执,随后有推搡和肢体冲突。许某称自己还被保安打了。
民警了解事情经过后,将双方带到派出所调解。可是,刚走进派出所,许某突然开始帮保安说话,说可能是误会,打自己的也不一定就是酒店的保安,并且一直想往外走。

此时,民警也发现了问题:来到室内后,明显能从许某身上闻到刚才被室外空气掩盖的酒味。

随后交警赶来。经吹气检测,许某4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不过此时,许某又辩解称,自己只是将车开到了停车场门口,还没出门,不算酒驾。《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哪怕只是在停车场移动车辆,也属于酒后驾驶。目前,许某已被移交交警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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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零距离记者/谢炜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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