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快速而高效的医疗救助手段,航空医疗救护在应对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和转运过程中,渐渐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北京 、上海、江苏等12个省市开展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江苏有哪些医疗机构被纳入试点?未来市民能否享受到航空医疗救护的便利呢?
江苏七家医疗机构纳入航空医疗试点
2018年8月23日,江苏淮安两个刚出生就心脏衰竭的早产儿宝宝通过直升机被运送到上海,这场空中医疗转移耗时两小时,比常规路面转移节约了至少5小时。
2018年10月5日,63岁的宿迁市民李坠先因车祸没有了自主呼吸,李坠先的儿子决定捐献父亲的器官。恰逢国庆长假,为了让器官尽快抵达目的地,医院采用直升机实施空中转运。仅用了两个小时,就顺利地把器官从宿迁转运到南京。

2018年11月4日早上8点,一架救援直升机从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黄岛医院起飞,飞赴南京总医院。此次转运的是一名年仅21岁的患者。

近年来,航空救援越来越多地在器官转运、危重患者急救等领域发挥着作用。3月24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印发之日起,包括江苏在内的12个省市将开展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开启空中“急救新通道”。目前, 江苏有7家试点医疗机构,分别是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鼓楼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四医院、南京市急救中心、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和和徐州市急救中心。
江苏7家航空医疗救护试点医疗机构
人员密集的大型活动,如果发生人员受伤,空中医疗救援正成为地面救援的有力补充,这已成为国际应急救援惯例。不过,如何在紧急情况下快速获得航线,仍是最关键的问题。
据了解,院前急救一般是半个小时之内就会有批复。如果是非紧急类的,非院前急救类的,比如从A点医院到B点医院,病人已经在医院接受过治疗了,没有院前急救那么紧急,原则上是提前一天进行申报航线。
“空中生命救援线”正逐步建立
《方案》中制定了《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相关标准及要求》,对医护人员、运送过程、配载医疗设备、器械及药品等提出具体要求。例如 ,各试点医疗机构应确保运送前科学评估、运送中有效衔接,规范开展医疗活动。其中,病情评估包括生命体征是否相对稳定、能否承受直升机救援;致病和致伤因素是否可逆;是否存在发生心脏骤停等危及生命的风险等。
南京大学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顾海表示,航空部门如何定价,航空部门安排什么样的飞机来转运病人,在社会中市场性的需求会促进价格机制的形成。另外一些规则也许在12个试点省份中有先进做法,价格方面、航空安排方面,包括运输过程中的法律责任,运行规范化和制度的完善。
《方案》还对医护人员提出具体要求,如年龄应不超过60岁,具有在急诊、重症或院前医疗救护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通过航空医疗救援相关培训及考核等等。未来,市民要想使用航空医疗救护,可以向试点医院提出申请。
事实上,航空医疗救援的成本还是比较高的,从目前来看,费用来源主要有政府拨款、商业医疗保险、社会捐赠和个人付费几种。未来,政府需要引导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有效提升航空医疗救护的社会接受度,才能更好满足群众多样的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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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邓曦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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