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目前婚姻家事案件的特点进行总结发布。
2018年泰州市法院审结家事案件8398件,离婚纠纷案件占案件总数的78.9%以上,成为家事纠纷的主要类型。与婚姻关联的同居关系纠纷、探望权纠纷、扶养权纠纷以及监护权纠纷等也不断涌现,一些离婚案件衍生子女争夺、财产争抢大战,诉讼双方筋疲力尽,严重影响了生活质量。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瑛认为,离婚案件出现了许多新特点:
一是女性主动起诉的案件不断增多。 从统计数据来看,30岁之前女性与男性提出离婚的比率约为8:2;30—40岁之间女性与男性比率约为7:3。总的来说40岁以前夫妻双方离婚一般都是女性提出来的。
二是离婚案件主体低龄化趋势明显。“80后”起诉离婚案件数约占离婚案件总数的41.7%,“70后”占比约为26.7%,“90后”占比约为16.3%。离婚伴随的析产和抚养纠纷比例加大。
三是从离婚案件当事人诉争标的看,八成案件附带有财产分割请求和子女抚养权主张。
婚姻家事矛盾的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个人因素: “因琐事争执”、“草率结婚”、“沉迷游戏”、“性格不合”、“我行我素”等 成了肇始因素 。2、家庭因素:过度干预、立场偏差引发家事矛盾。3、社交因素:不当交往、婚外出轨致使婚姻破裂。
会上还为“家事有温度”宣讲团举行了授旗仪式。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沈骁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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