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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1号,宿迁市民王女士在南京塑美颜医学美容中心接受了眼袋切除手术。不过术后,王女士的眼袋出现了红肿、凹陷等症状。
王女士说,自己是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这家整形机构的。商谈后王女士支付了1.6万元手术费,通过美容贷的形式,分12个月返还,利息15%。
由于眼袋出现了外翻、肿胀、大小不一等情况,王女士询问原因,主治医生解释称是处于恢复期,三个月以后就好了。
可是三个月结束了,王女士的眼袋依然凹凸不平,还伴有红肿现象。
王女士认为手术失败,塑美颜应该退还她的手术费,并为此来到南京讨要说法,但都没有结果。
2月28日,记者和秦淮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一起,同王女士来到了位于南京市王府大街的塑美颜医学美容中心。
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对王女士的病历及医生资质进行了检查,并对主刀医生进行了询问,没有发现明显问题。
对王女士的现状,塑美颜工作人员的解释仍然是恢复期。可是,之前说的三个月恢复期已经到了,怎么还说是恢复期呢?
对此,塑美颜行政院长陈浩波对所谓“恢复期”给出了新的说法:“每个人恢复时间长短不同,有人要六个月,有人要一年,这种情况很多”。
对于这种模棱两可的解释,王女士难以认同。
而院方坚持认为手术并未失败,不存在赔偿问题。如果王女士能出具第三方鉴定结果,他们才会承担责任。
王女士已经前往有关部门了解医疗鉴定的相关流程,并会在鉴定结束后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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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城市频道/孙逸舟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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