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人欠钱不还,确实是件头大恼火的事。但最近有人却因为讨债方式不当,反倒成了被抓的那个。
2019年2月22日中午,雨花台公安分局铁心桥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李先生报警,称其公司玻璃感应门被一陌生男子砸坏。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店门外一片狼藉,砸门者王某也在现场。民警立即开展工作,并将王某传唤至铁心桥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嫌疑人王某于2016年借给朋友张某50000元,张某于2017年归还了15000元,但一直到2019年初,在王某的多次催要下,张某却拒绝还清余款。期间王某想到寻求法律途径索要欠款,但不巧的是借条丢失,令王某焦急万分。
2月22日,王某想到曾经在雨花台区一家公司内见过张某,误认为张某在此工作,于是中午赶到公司内寻找张某,未曾想公司人员告知他并无张某此人。气急败坏的王某以为张某故意躲债,一时冲动拿起门口的石块砸向了公司的玻璃门。目前,王某被因涉嫌损毁公私财物被雨花台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讨要债务要通过合法途径,每一个债权人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不可因此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先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如果无法还款,首先要及时保留相关的物证、书证,同时要合情合理合法的途径去和欠债方沟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切莫因为自己的非法行为使经济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否则将得不偿失。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缪鹏程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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