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48件被海关罚没的海生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在苏州移交给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用于科普展览和警示教育。
珊瑚、砗磲、海龟壳……这些罕见的海洋动植物及制品全部是南京海关在近三年以来罚没的,绝大部分物品都是在机场旅游边检和海轮船员携带的行李中发现的。这个完整无损的海龟壳就是在例行检查停泊在张家港码头的马来西亚籍轮船“海洋之星”时发现的无主货物。
这些物品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禁止进出境的物种,目前相关责任人已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我国《刑法》,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程芸 编辑/秀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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