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9日)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8年全年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成果。
今年12月24日下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严俊等21名被告人涉黑涉恶案件一审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起,被告人严俊为获取非法地位和利益,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以开设赌场为起点,逐步扩张势力,2017年初逐渐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南京市江北新区的部分小区装修建筑垃圾拖运、码头卸货等行业称霸一方,在一定行业内形成了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该组织实施的各项违法犯罪事实共达22起。
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处被告人严俊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今天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今年一年以来,全南京法院扫黑除恶转校斗争工作的情况。当前,黑恶势力犯罪也出现一些新的特点,用一些非暴力,软暴力手段进行胁迫。黑恶势力大多以“公司”形式,依托经济实体存在,一些转型,漂白的黑恶势力,组织形式合法化,组织头目幕后化。
全南京市法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当前和今后三年全市法院的重点工作,对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冯珂 编辑/赵梦琰)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