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2号),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一起案例,被告人袁某某因侵犯他人影视作品著作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2016年淮安警方在网上巡查中,发现一网站涉嫌未经他人许可传播他人影视作品,且作品数量、网站访问量巨大,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査,袁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未取得相关影视作品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大量影视作品的磁力链接、种子文件链接发布在其管理运行的“BT天堂”网站上供网民点击下载以赚取广告收入。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孙晓明表示,终端用户点开网站上的文件名,就可以绕开具有版权或有信息传播权的网站,直接观看视频。这不仅侵害了版权人的版权,还侵害了版权的商业权益,包括VIP收费、广告收入等等。
经袁某某经营维护,“BT天堂”网站百度权重值稳定在8,关键词“BT”搜索排名国内第一,其涵盖与侵权影视作品相关的独立关键词1140个,在搜索引擎中排名第一。
高峰时期该网站平均日均IP访问量在60万左右,日均PV浏览量在300万左右。在警方刑事打击前,“BT天堂”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内“BT”第一站。仅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间,袁某某就通过收取广告费用非法获利140多万元。
经远程勘验,“BT天堂”网站共有影视作品资源24737个,有效链接影视作品资源数达10873个。近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孙晓明表示,希望通过审理此案,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未来将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联合公安、文化等机关,优化知识产权的司法环境。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王德俭 韩磊 陈月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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