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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荔枝新闻报道了镇江市民任女士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买下一处房产,事后却接连遭遇麻烦事(报道详情)。
今天(12月26日)上午,丹徒区人民法院作出回应,将就此事专门展开调查,尽快向新闻媒体公布调查结果。
记者就司法拍卖流程向工作人员进行了解,工作人员介绍,按照2018年最新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参考价前,应当查明财产的权属、权力负担、占有使用、欠费税费、质量瑕疵等事项。拍卖公告第六条注明,标的物未腾空,以实物现状为主,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并未提到之前所说的公共使用问题。
记者提出,丹徒区人民法院是否有相关规定,对于房屋实际存在的问题,如果没有明确标注,是否由法官在拍卖完成后再通知竞买人?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新规,第一轮拍卖的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70%,流拍后进入第二次拍卖,价格可以酌情下浮,如果第二次仍然流拍,则进入变卖程序。拍卖工作人员李丹告诉记者,为了提高成交率,拍卖的期限是24小时,变卖期是60天。在60天内,有人出价就可以成交,变卖就成功了。
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一旦有人竞拍成功,应该是皆大欢喜的事,法院应当尽快办理交接手续,可张法官和梁局长为何再三劝阻?目前,在没有见到张法官和梁局长本人的情况下,只能等待法院的调查结果。任女士了解到,银行在处理房屋解押过程中,也遇到了重重阻力。
荔枝新闻将继续关注。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宣城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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