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交警部门在处理一起高速公路倒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并不是前来处理的王某。而且王某的驾照被这一违法行为记12分后,一个记分周期内的交通违法记分已经高达23分,他将要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后,重新考科目一合格后,才能再次拿到驾照。
王某反常的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随后民警在他的手机微信里找到了1300元、1700元的两条转账记录,以及他和一个叫丁某的聊天记录。聊天记录显示,丁某作为中介人,以3000元的价格让王某将驾照里的23分拿出来,用作替他人驾照记分。
审讯后,王某交代,由于自己白天没有工作,有的是时间参加学习、考试,所以他并不担心驾照记满分之后的重新学习。在利益的驱使之下,他选择了卖分,将驾照的学习、考试,当成了一种发财的工具。
王某的行为涉嫌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以买分卖分的形式从中牟利,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王某处治安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追缴违法所得3000元。
买分的丁某也因教唆他人向行政机关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机关依法办案,被警方予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周杨杨 编辑/韩瑜)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