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以王某为首的一个涉黑组织在南京市六合区,对外放高利贷、非法吸收存款,还通过暴力手段,多次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12月24日上午,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涉及15名被告人的涉黑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6年以来,被告人王某先后注册多家公司,对外高利放贷。同时为扩大资金来源,被告人王某又伙同被告人于某等人成立两家公司,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为其高利放贷提供资金。截止案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540余万元,对外借款借条金额共计950余万元。而该黑社会组织前期非法获取的资金,正是为了后期的放贷,并从中获取巨额不当利益。2017年以来,被告人王某陆续招揽多人,为该组织暴力催债,并以砍刀等武器,威胁、恐吓、非法拘禁受害人,也多次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致使多名被害人受伤。此外,还在催收过程中,辱骂、使用喷漆滋扰受害人;还插手小区内装潢及垃圾清运业务,牟取经济利益。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今天(12月25日)上午,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此外,法院责令王某等被告人退赔全部集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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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城市频道/刘晓靓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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