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管理与保护是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为切实提升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江苏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中有哪些具体要求和任务?一起来了解下。
《方案》明确了两个时间节点: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的排查与整治,力争完成县级以上水源地达标建设任务。到2020年,水源地安全保障合格率达到98%以上,县级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双源供水”或应急水源全覆盖。
为实现这一目标,江苏将在水源地供水布局、风险隐患整治、达标建设、监测预警与数据共享、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五个方面发力。
2019年底前,修订完善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
到2020年,全省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入户率达到98%以上,实现城乡居民“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
2020年,长江、太湖、苏北大运河、通榆河、徐洪河等主要供水水体沿线港口、船舶修造厂建成船舶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的接收设施或落实接收措施。
力争2018年底全省水源地信息共享平台上线,便于省、市、县实时查阅了解水源地基础信息、监测信息、空间信息、管理信息和安全风险信息,为水源地日常管理和保护提供信息支持。
加强水源地日常巡查和执法。一级保护区现场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二级保护区现场巡查每月不少于3次,准保护区现场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陈超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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