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24日)上午,江苏省人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具体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困难企业返还6个月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对16-24岁失业青年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等一系列促进就业政策,这些将给企业和职工带来实惠超过300亿元。
11月1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从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等五个方面提出了15条政策措施。省政府结合江苏情况,提出了20条具有地方特色的政策措施。
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体,保企业就是稳就业。《实施意见》对困难企业作了界定,将连续亏损时间从3年缩短为6个月或一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另外,加强对困难企业的支持力度,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根据参保职工人数返还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
江苏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副处长薛勇解释道:“举个例子,以一家1000人的企业为例,现在全省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是每人每月1300元,按照六个月返还的话,可以返还给这家企业失业保险费780万元,这些钱主要用于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是就业的重点群体,稳住了重点群体,就稳住了就业大局。《实施意见》明确,江苏省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十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此外,这些参加职业培训的困难人群还将获得生活费补贴。薛勇称:“参加职业技术培训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所以我们这次特别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助,一方面可以保障基本生活,另一方面也可以调动参加培训的积极性,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补助。”
创业带动就业有倍增的效果,而融资难、融资贵是初次、初始创业面临的最大问题。《实施意见》明确,将创业担保贷款调整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实现了“双提升”。薛勇告诉记者:“这比国家规定的额度要高出了不少,江苏位于经济开发地区,要加大对创业者的支持力度,可以更好地支持这些创业者向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产业去发展,特别是科技创新企业和项目,来支持他们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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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彭迪帆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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