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三人上高速,仅有的一名饮酒者主动请缨上手驾驶,结果刚行驶至南京长江二桥便被交警查获。
2018年12月22日下午18时40许,交警高速二大队民警带领警辅在路面开展执勤时,发现一辆悬挂着临牌的白色越野车内共乘坐3人,而驾驶员常某浑身酒气,便立即将人车分离后将其带到检查站进行呼气酒精检测,其结果为16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常某随即被带至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抽取血样。
据常某交待,他与同车另外2人一起在安徽老家参加喜宴,21日晚上喝了酒,22日中午又喝了2两白酒,然后一起驱车准备去往上海,苏州等地。刚上路时,一直由同车另一名未饮酒的驾驶员开车,而到了八卦洲服务区后,因为疲劳便准备换人驾驶,他自认为车上另一名实习期的驾驶员不能开高速,便“自告奋勇”揽下活儿,不想刚开出没多远就被民警抓获。

《道路安全法》明确规定:实习期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副驾驶位上要有一个持有相应或级别更高的驾驶证超过3年的驾驶员在一旁指导。也就是说只要有一个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在,那在实习期也是可以开车上高速的。最终,常某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被移交交通科做进一步处理。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余根网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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