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号,常州市两级法院对8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4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三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445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共计142万余元。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陆川等16人的2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被告人陆川于2004年到2013年间,在武进区湖塘镇鸣凰地区多次因寻衅打架、赌博等被判刑或行政处罚。2014年12月,陆川第二次刑满释放后,利用其恶名影响,先后网罗了被告人郭伟、朱桂亮、陈二建等20余人,通过给手下人安排工作、发放工资、生活费等方式进行拉拢控制,形成了一个以陆川为核心、他的妻子张芹为骨干、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霸占了鸣凰欧城易佳购物广场门口的场地,强行收取摊位费;还涉足酒水生意,抢占、垄断了鸣凰、南夏墅街道的KTV、夜市的酒水生意。还购买了红缨枪、砍刀、棍棒、辣椒水等工具,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湖塘镇鸣凰及周边地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
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陆川,执行有期徒刑2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陆川组织的其他十五名成员也分别被判处十一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昨天,溧阳法院审理了被告人朱梁等13人的3起恶势力犯罪集团;金坛法院审理了被告人宋成宽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新北法院宣判了被告人朱超等5人以及被告人汤永明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这6起恶势力犯罪的2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六个月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截止目前,常州市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21个,查封、扣押和冻结涉黑涉恶资产数亿元。两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嫌疑人197人,起诉114人。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李井文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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