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中餐馆证照齐全 却遭居民投诉
近日,南京建邺区的张女士向荔枝新闻反映称,小区一楼的临街商铺新开了一家中式快餐店,小区业主认为这家餐饮店虽然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违规经营,尽管业主多次反映却未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支持。

2016年起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有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张女士认为中海丽舍小区的临街商铺并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不能用于经营餐饮项目。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建邺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永福,他表示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如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不发证照没有法律依据,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是依据《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到现场核查之后依法发放的。
居民楼“上宅下店”油烟扰民 市场监管部门难治理
记者通过走访发现,南京市新老小区居民楼破墙开设小餐饮店的情况并不少见。仅在玄武区的太平桥南路,沿街一楼就有数十家餐厅破墙开店,附近居民投诉不断。

针对居民楼“上宅下店”式沿街开设小餐饮店油烟扰民的问题,不少区一级的市场监管部门在面对新增小餐饮的证照办理时很为难,玄武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和建邺区市场监管局面临着相同的难题:《大气污染防治法》是环保部门的执法依据,取消事前审批后,光靠市场监管一个部门很难有效治理。
秦淮区开展综合整治 有望破解“上宅下店”油烟扰民难题
据悉,为了解决执法难的问题,从2018年开始,秦淮区率先开展小餐饮综合整治提升行动,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军表示,对于新增小餐饮,特别是可能产生油烟扰民情况的,将由属地街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预审。
同时,对于现有无证照的小餐饮实施核发证照、关停转向、备案管理分类整治。其中关停转向类要在2018年完成不低于40%,2019年底全部完成,2020年将进行长效管理。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范志凯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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