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市招商北固湾小区三期的业主向记者反映,入住小区近一年来,停车成了让他们最为烦心的事。
业主们告诉记者,私家车包围小区大门的场景,几乎每天晚上都会上演。
小区物业介绍:由于许多业主既没有购买负一层的车位,也没有租赁负二层的人防车位,所以在小区内部地面车位已经停满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关闭闸门,不允许更多的车辆进入小区。

走进小区的地下车库记者发现,这里还有大量的空余车位。业主们告诉记者,他们小区一共有15栋高层住宅楼,共有上千户居民在这里居住。其中,小区配备有两层地下车库,负二层是人防车库共418个车位,负一层兼顾人防车库共860个车位,但是这15栋住宅楼当中,只有5栋楼能直接下到负二层人防车库。因此,剩余10栋楼的业主并不愿意租用负二层的人防车位。
业主们表示,他们希望能租用负一层的地下车位。不过这一要求被招商地产拒绝。
更让业主质疑的是,招商地产出售的地下车位,根本就没有产权证,还在协议中约定,业主不能向开发商主张产权。
业主们表示,《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2条第2款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办理商品房房屋预销售登记后出售或者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明示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拟出售车位、车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出售价格。
在售楼处,招商地产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协议当中明确标有“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使用权”、“甲方出售车位使用权”等内容。
此外,业主们认为,《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2条第3款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而招商地产明明有大量未出售车位,却不愿意出租给业主,已经涉嫌只售不租。
招商地产工作人员介绍,今年11月,鉴于有多位业主要求租用负一层的车位,他们售楼处联合物业,已经拿出了10个车位供业主租用,因此他认为他们并不违反《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不得只售不租的规定。对于招商地产的这些行为,主管部门又是怎么看的呢?
镇江市住建局物管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制度说地下车库一定要有产权,在他看来,这不是产权的买卖而是使用权的转让,业主如果还觉得合同有问题,可以去打官司。
此外,镇江住建部门认为,招商地产既然已经拿出十个车位用于出租,就没有违反相关法规。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政风热线》 荔枝网/刘群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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