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5个多月,江苏环保、公安首次联合完成这项专项行动!

2018年12月12日 17:10:13 | 作者:陈超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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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自今年6月起,历时5个多月,联合开展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日前已顺利完成既定目标。

  环保核管与公安首度合作取佳绩

  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十二个领域之一,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为全省首次环保、公安联合开展的行动,经历研究部署、排查整改、督查评估、总结提高四个阶段。以企业自主申报、监督检查和督察评估为主要方式,帮助企业查找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以更好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目的,全面排查工业、农业、医疗、科研、社会服务等领域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源,拥有医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情况。

  据了解,专项行动中,江苏全省共组织动员了各级环保系统辐射监管人员和公安系统警力4393人次,对涉源单位检查1325家次,查出辐射安全问题208项,已完成整改194项,依法对37家单位立案处罚,共处罚金178.33万元。专项行动实现了预期目标,成效显著,江苏省放射源安全状况总体良好。

  为评估专项行动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各地辐射安全监管水平,江苏省环保厅印发了《江苏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督查评估方案》(苏环办〔2018〕410号),拟定了5个方面、18项评估要素和指标,使得专项行动的评估开展有明确的导向性和可比性。通过现场抽查评估,本次专项行动镇江、无锡、连云港、扬州4个市成绩突出,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深化改革和强化监管抓牢不放松

  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和江苏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是行政审批和监督执法的有力支撑。各设区市审批时严格按照《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管理规定》执行,实行企业在线申报、政府在线审批,持续推行不见面审批和“最多跑一次”,给企业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对监管系统中涉源单位数、放射源类别和数量、项目审批和许可证详细信息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修正了部分错误数据,进一步补充完善了人员培训、个人剂量监测等信息,有效提升了国家管理系统中的数据质量。对于无修改权限的信息,各市将相关情况汇总至省厅,统一报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申请修改。各市还把专项行动中的监督检查记录统一上传至省管理系统,实现了监督检查电子档案管理。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作为全省辐射安全监管的统一监管主体,始终把深化改革和强化监管放在监管工作的第一位。

  理清省市权限确保“放”到位,由省政府下发文件,取消和下放了一批权力事项,明确省、市审批权限和职责边界,理清监管责任,充分调动了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基层能力确保“管”到位,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举”,出台了核与辐射审批程序、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和监督检查程序,加强行政审批与执法环节的有效衔接,同时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确保切实管住、管好、管到位。同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服”到位,在监督执法中帮助企业查找辐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针对移动探伤领域特点及监督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试点了高风险移动源在线监控系统,制订了标准化管理要求,推广先进单位的管理经验,树立核安全文化典型标杆。

  行动中,检查人员发现,一些企业对国家管理系统的使用不够熟练,申报信息错误较多,普遍存在个人剂量数据未录入的情况,导致国家系统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不足。根据生态环境部统计的数据,2018年,江苏省监管账户登录管理系统9086次,申报账户登录管理系统51769次,处于全国中游偏上水平,国家管理系统使用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多措并举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正在研究制定推行辐射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方案,将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辐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不断强化辐射工作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以辐射安全审批事项为抓手,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机构或按规定配齐辐射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切实做到辐射安全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管理到位和应急措施到位。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陈超 通讯员/韩东良 刁端阳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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