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晚上盐城市高速一大队在G15沈海高速大丰服务区查获一辆中型客车,整个车内的座位被私自拆除,而且还装满一车的货,驾驶员说他的车为了方便自己接工程干活才改掉的。
当天晚上8点左右,盐城市高速一大队在G15沈海高速大丰服务区例行检查,这时有一辆中型客车进入民警的视线,民警让驾驶员陈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细心的民警发现驾驶员神情有点不正常。经过民警检查发现原来车内装满了一车货,而且车内的座位还少了一排,涉嫌非法改装。民警仔细查看发现,这辆车是6客中型客车,车内装满一车货约有1吨多,后面座位上还坐了一个人。
原来这辆车的车主是如皋人姓陈,平时在盐城做移动公司的工程安装。民警询问驾驶员为什么要拆座位和装货,驾驶员陈某称自己是做工程的没有办法。
为安全起见,民警执令陈某找一辆货车对车上的货物进行驳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己登记相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将受到罚款500元的处罚。民警同时执令驾驶员回家后把车恢复原状,到盐城市高速一大队接受处罚。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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