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法咬伤民警 男子获刑泪汪汪(视频)

2018年11月14日 17:01:24 | 作者:李芙蓉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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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海安市人民法院对暴力抗法的被告人张某作出了一审判决。

  2017年8月19日上午,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和辅警在长江路与镇南路交界处路口,对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张某骑着电动自行车从长江中路由东向西,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民警和辅警示意他下车。根据有关规定,民警当即对张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进行暂扣,在处理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张某情绪激动,反复推拉撕扯民警,导致民警的警帽、执法仪全部摔在地上。张某还趁交警不注意,将民警的左手臂咬伤,经鉴定,民警的伤情达到轻微伤。

  执勤交警和辅警依法将张某制服后,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海安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增派民警到现场进行处置,将张某带到公安机关讯问,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妨害民警执法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职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被告人张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

  警方认为,交警对交通参与者依法进行检查是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广大市民应当积极主动配合,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和冲动的行为,妨碍交警执行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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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李芙蓉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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