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万元大罚单! 法院:职能部门不作为,我们照罚

2018年11月13日 20:50:00 | 作者:王文欢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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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由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房管局的消极怠工,不肯配合法院的查封工作,导致老赖趁机将32套房一口气全都转移、变卖。针对此事,近日,泗洪县人民法院来到泗县房管局,对他们开出了70 万元的罚单。

  这张70万元的罚单,起因于一起并不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连某和安徽省宿州市大家置业有限公司有一笔债务关系,连某是债主。因为这家公司欠着他的钱一直还不上,连某只好向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要求该公司及时履行义务,由于该公司仍旧迟迟没有还钱,连某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泗洪县人民法院执行员赵听介绍,为此,他曾在2016年7月和12月先后三次到泗县对大家置业有限公司的房产进行核实工作,并向泗县房管局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结果在17年8月发现,这些房产不仅没被查封,还有一部分已经转移变卖了。

  当时,泗阳县人民法院已经准备将查封的房产进行拍卖,且已做好拍卖手续。了解房产可能已经转移变卖后,赵听于17年9月30日又去了一次泗县房管局,并核实清楚,法院要求泗县房产局查封的房产,除了已经由宿州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的7套,剩余25套都没有实际做查封。

  随后法院又向泗县房地产管理局送达《责令追回通知书》,泗县房地产管理局在收到文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房产追回。值得注意的是,办理房屋买卖手续,需要在房管局做备案手续,而这25套房产的转移时间都是在法院递交查封手续之后,也就是说泗县房管局责任明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泗洪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安徽省泗县房管局罚款70万元,限于 2018年11月15日之前缴纳,并已经通过当地的工商银行冻结了泗县房管局70万的账户存款。对此,泗县房管局已经申请了复议,复议结果如何将由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其实,法院跨省判罚很常见,作为本案执行人,赵听表示,法院执法的依据是法律,不存在跨辖区。虽然跨区处罚有一定难度,但是对于违法责任人一定要坚决予以打击。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王文欢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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