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晚上盐城市高速一大队在G15沈海高速大丰收费站查获一辆中型客车因为核载7人但是里面座了10人超载了30%以上被民警查获,一次记了6分罚款100元。
当天晚上7点30分左右,盐城市高速一大队在G15沈海高速大丰收费站对过往车进行检查时,一辆中型客车从高速下来交费后却迟迟不走,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发现驾驶员目光躲闪,立即上车后发现,该车共坐了10人,而行驶证上核载7人,超载了30%以上。

随后民警执令驾驶员当场将车上超载的3人下车安排其他车辆带走。据驾驶员介绍,今天下午老板安排他把工人从南通带到大丰施工,虽然知道超载不能带,但面对老板安排他只好服从,结果刚下大丰收费站就被高速交警查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驾驶超过核定20%以上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员罚款100元记6分的处罚。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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