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过一次性评价的仿制药 将享受原研药待遇!

2018年10月11日 17:42:50 | 作者:孙茂强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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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之一。10月11日,江苏省政府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全省在“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工作”方面的进展情况。

  最近,江苏相继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与《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两份意见,释放更多政策红利。以药品集中采购为例,在过去,对于仿制药,控制一直严格,而这次则有所“松绑”。

  江苏省卫计委副主任兰青告诉记者,这次他们把通过一次性评价的仿制药,跟原研药放在同一个质量层次上,让两者享受同等的待遇。

  “我们将这个通过一次性评价的仿制药,或者纳入中国上市药物目录的仿制药,不需要医疗机构提供提出申请,就直接纳入备案采购的范畴,供所有的医疗机构采购使用。4月份开始,有12个仿制药,已经按照这个政策进行了落实,下面预计还有28个品种,将享受这个待遇。”兰青说。

  江苏省食药监局副局长王越在会上介绍,近年来,全省通过加快创新药注册受理审查、加大对省内医药产业集聚区、重点医药园区重大创新项目的帮扶力度,促进临床急需、重大创新和罕见病用药尽快上市,全省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成果突出。2017年,江苏省创新药申报到109件,占全国的34%。“全省有346个药品通过了美国、欧盟、如本等发达国家的相关认证。截至2018年9月底,江苏已经开展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研究的共449个药品批准文号,数量居全国第一。另外部分注射剂生产企业还主动开展了注射剂一致性评价研究,受理量占全国40%。”王越说。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鼓励医药创新,江苏省经信委、人社厅、科技厅等部门也密集出台多项新政。比如,对于全省医药领域各类创新平台,每一个创新的平台给予300到10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已经完成二期临床研究,并且启动了三期临床研究的生物新药的创制,每个项目给予400到2000万元左右的支持经费。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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