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7日22时许,南京长江二桥收费站11道的道口有车辆撞到了安全岛发生事故。
高速二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对驾驶员董某询问的过程中,董某说话支支吾吾。让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董某表示没带驾驶证,身份证也不在车上,身份证号码也记不清。民警当即怀疑其可能涉嫌无证驾驶,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员驾驶证信息正常,但是其之前举止反常。民警仔细辨别后发现董某身上有很淡的酒味,遂令董某下车,将其带往检查站进行酒精呼气测试。
经检测,该驾驶员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9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董某表示自己晚上6点多喝的酒,之后在姐姐家中将酒都吐出来了,并且洗过澡躺了半个小时,觉得自己身上已经没有什么酒味,可以开车了。殊不知洗去的仅仅是体表的酒味而不是体内的酒精。
民警现已对其开据强制措施凭证,等待进一步处理。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莫玫瑰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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