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行环境问题“清单制” 需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8年09月21日 15:02:26 | 作者:丁凤云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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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9月2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决议着重提出,对环境问题实行整改“清单制”,并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向社会公示。按照要求,2018--2020年江苏省级层面的环境问题清单,需在11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决议》要求,在广泛征集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从影响环境质量、存在环境风险、损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等方面,列出2018—2020年本地区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在2018年年底前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向社会公示。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环资处处长王诺称,根据决议要求,省级层面2018到2020年清单要在今年11月份提交至常委会审议,到时候大家可以对照自己身边的环境问题来看。

  《决议》还要求,省人民政府要在每年一季度,把上年度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当年突出环境问题阶段性整治目标和措施,作为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并根据审议意见对突出环境问题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市县人大常委会也要结合每年对环境报告的审议,对本地区年度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可以参照这一做法,建立环境报告制度,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王诺称,整改方案要务实管用,既要突出问题的单元性,也要突出问题的关联性和系统性,保证如期完成清单制度。要鼓励环境报告向乡镇和街道延伸,打通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根据《决议》内容,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江苏省突出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突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突出环境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确保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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