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以来,陆续有市民向南京交警四大队反映,在南京市江心洲北片商品房周边,时常有尖锐高亢的车辆鸣笛声,非常影响大家的生活休息。
接到居民的反映后,9月11号到13号,南京交警四大队民警在南京市江心洲北片道路,进行设岗盘查。不出所料,民警很快查获了三辆黄牌重型运输车,他们无一例外违法私自加装了高音“气喇叭”。
驾驶员表示,为了在高速、国道上行车方便,特地加装了高音“气喇叭”,但没有考虑到在城区使用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据了解,气喇叭外形就是喇叭状,利用压缩空气的气流使金属膜片振动发声,声音大音调高,传播距离远,多见于黄牌重型运输车。而私自加装气喇叭,无论是在高速,还有城区都是严禁的。
交警提醒,南京交管局规定: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都是禁鸣区域,在此区域以及设置有禁鸣标志的路段,违法鸣笛,将按《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处以50元罚款。如果私自加装或者改装鸣笛设备,待拆除违法装置后,再处以200元罚款。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范思成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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