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江苏将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

2018年09月13日 18:02:51 | 作者:糜梦逸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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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教育厅今天(9月13号)发布《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幼儿园“小学化”各种表现形式。

  文件指出,幼儿园“小学化”体现在保育教育工作等各个方面,主要表现形式有:教育内容“小学化”,集中传授小学阶段课程,如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教育方式“小学化”,采用集中读写、集体训练等方式进行知识与技能学习;教育环境“小学化”,大面积塑胶或水泥场地,室内外缺少生活化、游戏化的生态环境;管理方式“小学化”,统一编排各类活动内容与时间,不能因幼儿自主活动进展情况而弹性管理。

  除此之外,在区域教育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符合学前教育规律的传统管理方式:教研工作忽视对幼儿常态游戏和生活的研究,把集体教学从幼儿自主活动中抽离出来反复研磨;教师职称评审过于注重论文和赛课证书,忽视活动现场的师幼互动质量;教师培训以集体授课为主,忽视对实践过程的关注;教师招聘过于关注表演性技能,忽视教师在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游戏化活动设计实施与调整等方面的核心专业素养。各地各园要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幼儿园“小学化”的各种形式和现象,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各地应依据教育部《幼儿园安全友好环境建设指南》和《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要求,为幼儿园实施课程游戏化创设必要的学习环境。要以自然地貌和景观为基础,从儿童活动的需要出发合理规划室内外空间,满足每日户外2小时活动需求;配齐配足各类玩教具,支持室内外各类自主探究性活动。幼儿园应关注幼儿感兴趣的自然现象、生活活动、文化民俗等,建设园所、年级或班级的学习资源库,让环境创设过程成为幼儿主动参与构建的学习过程。

  此外,还要从提升教师观察分析能力入手,把调整课程实施方案、有效利用教育资源、注重生活环节的教育价值、关注学习方式多样性等,作为实施课程游戏化的重点。

  校外培训机构面向适龄幼儿的教育活动应遵循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充分尊重和保护其好奇心和学习兴趣,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

  招收学前适龄儿童、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活动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地要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将纠正幼儿培训“小学化”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不得以学龄前幼儿为学科类培训对象。在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阶段,要将面向幼儿实施“小学化”培训的机构纳入“黑名单”,并纳入本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预计江苏各市教育局将于2019年4月底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糜梦逸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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