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份,南京建邺区平良大街发生一起外卖送餐电动车肇事逃逸案件,事故造成受害人腿部骨折,住院接受手术治疗。经过为期半个月的缜密调查、便衣蹲守,交警四大队事故中队成功侦破该起逃逸案件,将肇事者王某抓获归案。近日,该起案件完整办结,王某不仅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还因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违法被罚款100元,因肇事逃逸面临1000至2000元罚款和15日以下行政拘留。
2018年8月9日下午16时35分,南京市建邺区平良大街荷花路口发生一起非机动车之间的碰撞事故。一辆携带橙色后箱的电动自行车沿平良大街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路口,在东西向红灯的情况下继续违法前行,与一辆南向北骑过斑马线的自行车发生碰撞。自行车驾驶人为一名妇女,在撞击后翻倒在地,随即被身穿外卖公司服装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扶起。两人发生简短的争执之后,外卖小哥跨上电动自行车扬长而去,而受害人王女士则留在原地,在路人的帮助下报警并等待救护车到来。
接到这起事故后,交警四大队立刻开展了侦查。由于受害人来不及看清肇事电动自行车的车牌,该起案件的线索收集非常依赖办案民警的步巡走访以及视频监控的分析拼接。通过在周边全范围路口、小区甚至电梯监控的查找,民警将仅有的几处碎片化视频一一连缀,通过步巡填补空白,准确地勾勒出了肇事者的逃逸路线和返回路线。凭借着在线路终结处的多次蹲守,民警固定了肇事者的车辆停放处和日常工作点,在8月24日正式上门,一举将其抓获归案。面对民警的询问和完整的证据链,原本试图找借口抵赖的外卖员王某最终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谨慎——逃逸后,不忘乔装绕行
在平良大街荷花路口肇事逃逸后,王某在附近路口的监控中“消失了”。由于平良大街直通宁芜公路,民警再三比对宁芜公路三岔路口的视频,终于在画面最上角发现了短短2秒钟的蛛丝马迹——原来,王某逃逸后,快速沿平良大街自西向东行驶至宁芜公路,但是他并未驶上国道,而是在即将到达路口时立刻向右调头骑入人行道,进而摘掉了自己的外卖头盔,挂在后箱上,然后再沿人行道由东向西逆行至莲花路,又往南进入莲花南苑小区。
由于事发时间为16时35分,正是送餐晚高峰的开始时间,民警推测王某应是去小区送外卖,很快就会从小区内离开,因此又将监控查询的精力放在了小区外部出口,果然,在短短10分钟后,王某又在平良大街现了踪迹。
大胆——送餐后,他还经过案发现场
通过平良大街荷花路朝向东边的监控发现,王某很快驾驶电动车从莲花南苑小区北门驶出,径直上机动车道逆行,穿过了中心绿岛调头缺口,斜斜沿荷花路向北驶去,此时为16时50分左右,王女士还在距离他数十米的路口柏油路面坐着,忍着左腿剧痛等待救护车的到来。
17点15分,救护车赶到,将王女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王女士左腿胫骨平台骨折,住院半月和手术费用超过5万元。
抵赖——归案后,坚称自己未闯红灯
8月24日,在经过为期半月的收集证据、蹲守拍照、比对确认后,交警四大队组织警力,采取上门缉拿的方式,直接对王某实施控制。当现场民警表明身份时,王某下意识脱口说出:“是那个事故么?”
在四大队办案中心,王某试图抵赖,坚称自己只是“在等红灯时越线等待,不算闯红灯违法”,而清晰的事故现场视频则是王某闯红灯的铁证。四大队民警依法对其作出“非机动车在快车道行驶”和“非机动车不按信号灯通行”两项处罚,共罚款100元。
正义——永不缺席
由于违法在先、肇事逃逸,交警四大队最终判定:王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伤者损失,并被移交至交通科做进一步处理。交通科在固定证据后完成办案程序,将对其作出1000至2000元罚款和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四大队事故中队长陶伟认为,该案具有一定代表性。
肇事逃逸者王某今年40余岁,原为外地来宁打工者,外卖工作是其随便挑选了一家app下载注册后即轻松上手的副业,未经资格准许、公司培训,便每天利用闲余时间驾驶电动自行车穿梭在路面,用经常性的交通违法来方便自己的送餐业务,极度缺乏安全意识、守法意识、责任意识,以对事故的侥幸心理和对法律的无知态度为基础,做出交通违法、肇事逃逸的行为,而像王某这样的送餐员,并不在少数。
作为掌握外卖APP最终控制权的送餐企业,应当对平台注册人员的基本素质、交通法规进行培训、管理,完善定期监管体系,消除大量外卖车手违法导致的交通乱象,促进企业管理良性发展。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余根网 宁交轩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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