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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连云港市民颜先生向荔枝新闻求助说:他通过拍卖取得一块土地,由于地块上还有几栋没有完工的住宅楼,他要求国土部门能证明这些建筑物的合法性,可对方非但不提供手续,还要没收颜先生已经缴纳的土地拍卖保证金。
土地拍卖:本是净地出让 却还保留违法建筑物
今年4月份,颜先生在网上看到连云港市灌云县下车镇有一块国有建设土地要进行拍卖,想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他就报名竞拍,并向当地国土部门缴纳了350万元保证金。眼前这份土地出让须知上写明是"净地出让",但让颜先生奇怪的是,须知还提到这块土地上还有一处价值1983万元的保留建筑物。
颜先生了解到:这些建筑物是几栋还没有完工的住宅楼,如果以1983万元的价格购买,后期还是有利润可赚。于是经过几轮竞拍,在今年4月25日,他以770万元的成交价,取得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至于地块上的保留建筑物,根据拍卖约定,颜先生要与下车镇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签定协议,另外购买。颜先生的委托人告诉记者:“在拍卖公告上,它明确地标明了政府的相关部门,但政府指定了一个房产公司,跟我签协议,这个房地产公司跟政府没有任何关系,它完全是个私人企业。”
在得知要和房地产公司签协议之后,颜先生产生了疑惑,并要求下车镇政府和灌云县国土部门提供建筑物的合法手续,但两个部门均没有提供。
为了查清事实,记者找到了灌云县国土局下车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被拍卖的土地上,几栋没完工的住宅楼的确没有合法手续。 对此,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波认为:“经过了解,这个建筑物手续不合法,因此不管是与相关部门还是第三方公司,颜先生都不能去签定类似的合同。”
350万元保证金要被没收 听证会拒绝记者旁听
考虑到没有完工的住宅楼存在被拆除的风险,颜先生不愿意与私人房地产公司签定这些建筑物的购买协议。但这时,灌云县国土部门竟然以颜先生违约为由,要没收他此前缴纳的350万元土地拍卖保证金。
8月28日灌云县国土局专门召开会议,就没收颜先生350万元保证金进行听证,记者要求旁听却遭到对方拒绝,灌云县国土局工作人员还派保安强行拿走记者的采访设备,为了避免冲突,记者只能暂时离开。在听证会结束之后,记者再次采访了颜先生的委托人,他表示会议上并未作出明确答复,要等党组讨论后才给准确答复。”
买违建不是处罚依据 竞拍人可要求退款赔损失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波认为,灌云县国土部门把颜先生拒绝购买不合法的房产,作为扣除保证金的依据,显然也有失公平。“我认为当事人,应当去要求退还保证金,并且要求赔偿他相应的损失。”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拍卖土地应该净地出让,以避免土地成交之后产生拆迁等权属纠纷,造成土地资源闲置浪费,但灌云县国土局在这次拍卖中,并没有按照这个规定执行。那么颜先生的350万元保证金最终究竟是退还还是没收,荔枝新闻将继续关注。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兵 杨荣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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