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姑苏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环境污染案件。这些案件中大部分都是小作坊非法排污,案件的集中宣判为苏州高质量的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去年10月,苏州环保部门接到举报,对吴中某金刚石加工厂进行环保调查,发现该作坊在生产金刚石过程中,所产生含镍废水通过管道直接排入外面。经监测,水中重金属镍含量超标排放最高1749倍。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黄某构成污染环境罪,但因镀镍生产规模较小,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苏州姑苏法院新收污染环境犯罪类案件24件,其中涉及小作坊的18件,创下历史新高。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历史文化和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陈勇表示,这些案件的被告人都存在着排污行为隐蔽,并且对环境污染放任不管。小作坊也基本上都是三无企业,没有资质、没有环评审批、没有做一些环境治理方面或者防护措施。
2013年底起,苏州姑苏法院被上级法院指定为集中审理涉及资源环境类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三审合一”的基层法院之一,管辖包括苏州市辖区。四年多的时间里,共受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74件。这其中,又以无证无照的小作坊污染环境的情况居多。针对此类情况,苏州法院表示将通过环保联动执法机制,联合公安、检查及环保等部门,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的犯罪分子。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耿昊东 郭彧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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