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月13日),南京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做好在宁高校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调整在宁高校大学生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这个通知主要是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来发布的,通知明确了在宁全日制高等、中等专科院校等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2019年度大学生筹资标准调整为750元/人每年,其中,财政补助600元/人每年,个人缴费150元/人每年。此外,还将提高大学生门诊包干标准,对实行大学生门诊包干政策的学校,包干标准由70元/人每年提高到90元/人每年。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昕 编辑/实习生 郭文怡)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