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名违法者毒杀售卖40000多只野鸟被判刑

2018年08月12日 15:52:17 | 作者:李井文 王宇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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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食客喜欢吃麻雀、野鸟等野味,不法商贩为了牟利,不惜使用毒药杀鸟的方式,将这些野味送上餐桌。近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判决了一起这样的案件,14名违法者因为毒杀售卖四万多只野鸟被判刑。

  14名被告人因为参与毒杀、售卖四万多只野鸟,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庭认为,前期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捕杀、售卖的野鸟从数十只到数万只不等, 考虑到被告的社会危害性以及从事违法活动的长短,法院判决14位被告从有期徒刑6个月到有期徒刑两年半不等的判决。除了10名被告被判缓刑外,其中4名被告领到实刑。

   那么,这些人是通过什么手段毒杀鸟类的呢?

  据查明,连云港人尚某向当地的果园经营户姜某等人提供农药呋喃丹,让他们在自己的果园内捕杀云雀在内的6000多只野鸟。尚某在当地收购了两万多只野鸟冷冻后,通过姜堰市区某菜场的摊贩售卖给他人食用,其中部分还送往了连云港以及苏南的酒店内。

   根据相关论证,鸟类在食用含有呋喃丹诱饵之后,在短时间内迅速死亡,呋喃丹会随着血液流入鸟类肌肉内。如果人食用了残留呋喃丹的鸟肉,会产生大汗淋漓、上吐下泻和肌肉震颤麻痹等症状,严重可危及生命。另外,毒杀鸟类也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

   据了解,“三有动物”是指受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按照现行法规,非法狩猎“三有动物”20只以上就构成犯罪。如果明知非法狩猎所得,收购50只以上也会构成犯罪。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李井文 编辑/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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