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通驾驶员杨某,2016年买了一辆奇瑞SUV,买车时经不住店家忽悠,加上自己也有点虚荣心,就将自己的新车上装了路虎的标,开车上路还蛮得意,但杨某并没意识到私自改变车辆外观标识已是违法,昨天(7.30)晚上,当杨某开车经过在G15沈海高速大丰服务区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当晚8点,在G15沈海高速大丰服务区,当民警检查到这辆奇瑞车时,意外发现驾驶员杨某出示的行驶证上,车辆是奇瑞牌,但轿车前面的车标为路虎牌,明显车标与行驶证上的车标不符。面对民警查问,杨某承认买车时,是在4S店的建议下,将车前的奇瑞车标改成路虎车标,杨某表示,当时这么做,只是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杨某表示,买车的时候,自己并不知道改变车标是违法行为。

经过民警教育,驾驶员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表示接受处罚,并及时将车标恢复原状。根据相关规定,因为私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己登记相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杨某被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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