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购买货物为由骗取受害人信任,然后再以购买其他商品无法手机支付向店主借钱,骗取店主现金和电动自行车等物品。前不久,江苏省多地的沿街商户被一名湖北籍男子以这种手段诈骗,淮安一家商户就损失了一辆电动车及现金1100元。7月23号,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淮安警方在山东抓获归案。


淮安市民卓先生经营一家五金店,前不久,一位姓李的客户带着一位开面包车的司机来到店内,在订购了2000多元的货物后,姓李的客户表示,自己要到周围店铺购买其他配件,让卓先生先帮忙打包,一会过来付款。大概20分钟后,姓李的客户来到卓先生店内,声称对面的店铺不支持手机付款,自己身上现金又不足,希望卓先生借款1100元,结束后一起结账。
然而,在等待了近三个小时后,这位姓李的客户一直没有出现,在与“随行”的货车司机确认后,卓先生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而这位货车司机也是姓李的客户在案发前临时雇佣的。
案发后,辖区民警立即调取现场及周边监控,通过嫌疑人衣着特征开展轨迹追踪,并根据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案件串并。

串并案件后,民警及时赶赴盐城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盐城公安机关提供的视频监控,确认了嫌疑人为同一个人。经过多日追踪研判,民警在山东省聊城市境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经审讯:今年30岁李某是湖北十堰人,原先一直在企业内上班,后因好逸恶劳最终走上了诈骗的道路。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程芸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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